“十二五”期间,结合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和现有创新载体的发展基础,选择具备优势创新条件和基础的领域,试点建设15-20个国家重大创新基地。这是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十二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
据了解,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指以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为宗旨,以促进创新链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实现重大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与扩散为目标,设施先进、人才优秀、运转高效、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新型创新组织。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重大创新基地主要依托现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不是另起炉灶,也不是对现有创新载体的简单翻牌。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强调的是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促进创新链上相关创新载体的纵向和横向协同与集成,充分发挥现有创新载体的优势和能力,推动创新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加强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快速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和效率。同时,通过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可以引导和带动现有创新载体有序发展,提升其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扩散能力,促进现有创新载体的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
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十二五”期间,选择具备优势创新条件和基础的领域,试点建设15-20个左右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提高对国家重大需求的保障能力和扩散能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服务。第二阶段到2020年,在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布局,建成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通过10年左右的持续建设,初步完成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整体布局,建立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对于“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重点领域,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二五”将以试点为主,逐步探索、积累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经验。在此期间将重点遴选创新载体发展状况良好、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具备资源集成整合基础、建设可行性高、前期已有初步探索的部分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建设工作,主要包括计量科学、公共安全、海洋资源、深海工程、光电技术、移动通信、智能电网与特高压、高速列车、新能源汽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农业装备、农业生物育种等。
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其一,一家为主,多家参与。在创新资源高度集聚的领域,以领域内最具创新能力、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完备、创新载体齐全的创新主体为核心,同时通过产权入股、项目合作等方式,吸纳相关单位参与建设,鼓励成立法人实体。其二,多家共建。在创新资源相对均衡的领域,由领域内多家创新能力强、优势明显、互补性高的创新主体,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共同组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形成人财物相对独立、开放发展的研究开发实体。其三,联盟组建。在创新资源较为分散的领域,由领域内创新资源丰富的创新主体共同牵头组织,以创新联盟、会员制或创新网络等形式组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形成地理上相对分散、体系上高度统一的合作创新组织。
除上述三种模式外,还鼓励试点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本领域的现状,试点探索其他模式,如成立第三方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小范围内开展设备租赁、资产和成果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