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贵州省财政厅获悉,为推动和规范贵州PPP示范工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该省出台《贵州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工作省级奖补奖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项目奖励。据该省财政厅初步测算,2016年贵州示范项目及示范县奖补共需资金2400万元,2017年、2018年每年示范项目奖补需资金2000万元。
《办法》明确,贵州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推动PPP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根据各县开展PPP示范工作情况,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示范县、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其中新建示范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最高70万元、最低40万元奖补资金,存量项目按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此举旨在通过对具有示范作用的市县和项目进行奖补鼓励,以此重点引导全省各地提高项目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各地采用PPP模式,规范化解地方存量债务的积极性,激励形成更多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优质项目,加快推进贵州PPP工作,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