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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间投资迎来投资领域广 项目审批宽松预期收益好多重机会
2016
09/29
21:40

2016年9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贵州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和施行举行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张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读者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张平表示,当前,贵州民间投资迎来投资领域广、项目审批宽松、预期收益好等多重利好机会。

记者:贵州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贵州民间投资有什么特点?

张平: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效果的持续释放,贵州省民间投资呈现出“增速较快、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0%以上,成为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但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贵州省民间投资与全国形势一样,出现增速持续回落,占比逐渐下滑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管理部门项目审批流程仍然较为复杂,相关行政审批链条未见明显缩短,且政务信息公开不透明、不畅通,导致民营企业因流程不清不会投。二是一些政策措施还存在不落实、不落地、不落细等“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显性或隐性门槛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民营企业难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导致民营企业因市场不公不敢投。三是民营企业申请贷款中间环节多、收费高、难度大,一些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压贷、抽贷、断贷行为时有发生,导致民营企业因融资不畅不能投。四是贵州省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传统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容量趋于饱和,利润空间也在逐步下降,导致民营企业因信心不足不愿投。

记者:贵州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张平:贵州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当前贵州省民间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十个方面共52条具体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从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修订投资项目目录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流程等方面,提出了4条工作措施。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从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消除投资门槛和落实民间投资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措施。

三是合理引导民间投资。从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民间投资项目库和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等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措施。

四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从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和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10条工作措施。

五是创新使用财政资金。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放大财政资金效应等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措施。

六是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降低企业土地使用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方面,提出了7条工作措施。

七是支持企业扩大投资。从支持“千企改造”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进一步放宽“千企改造”项目招标条件和严格落实“千企改造”企业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7条工作措施。

八是积极推广PPP模式。从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开发金融产品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措施。

九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清理政府拖欠各类企业欠款等方面,提出了6条工作措施。

十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解读和加强督促考核等方面,提出了6条工作措施。

记者:近年来,贵州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间投资快速增长。但是,政策落地难,隐性障碍如“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制约了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贵州省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突出解决什么问题?

张平:贵州省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坚持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可以说条条都是干货,款款有内容,含金量极高。

一是建立了更加宽松的审批管理方式。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反映的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加强投资体制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三清单一平台”,即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行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制度,厘清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全程服务”,提高民间投资便利化水平。

二是培育了更加广阔的民间投资领域。贵州省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传统制造业等领域,受市场需求影响,企业去产能、去库存任务重,加上经济转型适应期,导致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呈现观望状态。《若干措施》放开了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切实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各类显性或隐性壁垒。围绕做强“三块长板”、补齐“三块短板”,启动了“三长三短”项目库、PPP项目库、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库建设,及时向社会推出了2016年第一批三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包和大数据发展项目工程包。建立省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在资金、用地等政策方面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投向具有成长性、创新性等投资新领域,推进民间投资的转型、升级、发展。

三是构建了更加多维的资金筹措渠道。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资金筹措难题。《若干措施》从金融资金和财政资金两方面发力,构建全方位的资金保障体系。在金融资金方面:加快金融机构建设,财政出资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方式加大对贵州省民营经济的扶持,鼓励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搭建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不定期召开专题银企对接会,实现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对接、融资需求和融资供给对接、金政企社会金融服务和金融监测对接。在财政资金方面: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政府性资金参与发起、认购份额、运营补贴等方式,促进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规模3000亿元左右。

四是创造了更加利好的收益预期。针对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从提高企业投资效益、提振投资信心的角度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通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对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和机械、汽车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加速固定资产折旧。降低用电成本,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省级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全面落实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政策,加快完善直接交易电价结算方式,将交易价格由上网电价下浮的模式调整为固定交易价格。降低收费,及时更新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降低用地成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大数据等重点发展产业出让兼容用途的土地,按主要用途确定供应方式;确定为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对本地区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降低物流成本,出台航道通航设施收费政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支持三次产业民营企业扩大投资,一产方面,允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手续完善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鼓励民间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将地方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二产方面,对列入“千企改造”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补助,通过实施“贵工贷”等措施争取银行资金支持。对政府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给予补助的“千企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对列入“千企改造”的企业,电价降价幅度按行业高限安排,进一步放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千企改造”认定条件。三产方面,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0%以上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支持10个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开展扩大民间资本投入服务业试点工作。积极推广PPP模式,完善和规范PPP项目库,定期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加快PPP示范项目和省级示范县(含开发区)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PPP项目的金融产品,提供“投资、贷款、债券、租赁”等综合服务,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贷款利率适当优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PPP基金加大对贵州省PPP项目支持。

五是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针对政策措施不公平、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开展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清理,进一步精简开工前置条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规范中介服务,偿清政府拖欠各类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以及应返未返保证金。建立健全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

记者:“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在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贵州有哪些新举措?将带来什么政策红利?

答:贵州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围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完善金融体系、解决信息不对称、充分发挥股权债权融资功能和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组合拳”,力争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形成“拳头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金融体系,增加资金供给。2016年实现贵阳银行、贵州银行、村镇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在县级全覆盖和贵州股权交易中心在市(州)全覆盖,增加资金供给。

二是推进政金企合作,着力解决资金供需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完善政金企融资合作“铁三角”机制,加快贵州融资综合服务平台(GFISP)和贵州省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信息平台”(B2E)等平台建设,适时发布金融机构融资类产品与项目和企业融资供求信息。组织开展包括民营企业项目在内项目融资推介、专项领域融资或单独项目专题融资推介,采取形式多样的政金企互动方式,促进资金与项目和企业对接,通过资金对企业、项目的竞争性选择和企业、项目对资金的竞争性选择,降低由于企业、项目和资金供需信息不对称,潜在垄断造成的融资成本高。

三是扩大股权投资规模,推进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基金对减低融资成本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方式投资民营企业,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企业共担市场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股权)投资企业,增加投资资本供给,加大投资力度,向民营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为相关民营企业融资拓宽渠道,减少民营企业对债权融资的需求,以减低融资成本。目前,由省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涉及投向民营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共有8支,分别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商务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基金、 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降低民营经济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力推进多品种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提高企业债券融资的覆盖面,充分利用企业债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促进企业债券融资服务民营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目前,贵州已成功获批发行总规模43亿元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有力地支持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效的缓解了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是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充实完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在金融领域和公共领域信用信息,发挥企业信用在融资中的作用,降低融资条件,减少融资成本。积极支持推进“税源贷”服务,使“信用资源金融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目前,贵州省已为352户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2.39亿元,受惠企业安置就业4794人。

六是监管部门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各项政策落地。首先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的专项检查和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加强收费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降低社会融资成本。2012年以来推动银行业减少60%的收费项目,贷款利率下降1.23个百分点。减少收费306项,其中对小微企业客户减免收费项目268项。目前,正在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检查。其次是建立对小微企业贷款和扶贫贷款的督促机制,按月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扶贫情况,按季统计小微企业贷款、扶贫贷款数据,跟踪掌握小微企业、扶贫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是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是省级安排专项资金、以股权形式支持财力薄弱的贫困县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拨付给省担保公司作为注册资本金,用于注资参股财力薄弱的贫困县县级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是设立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银行等机构的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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