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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
2013
05/13
10:33

中共遵义市委 遵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

(2012年3月9日)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见注释)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遵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是遵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平台。加快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有利于集聚生产要素、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结构转型、提升开放形象,有利于发挥其在全市“提速超越、转型跨越”中的窗口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发〔2012〕2号文件“支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的总要求,以加快发展为主要任务,以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内生动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努力实现开发区经济总量迅速膨胀、支柱产业迅速形成、优势产业竞争力迅速提升,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军民融合发展产业基地、贵州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西部重要的产业协作基地和贵州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

2.主要目标。力争到2015年,开发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30%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50%以上。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生产总值达35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达70亿元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亿元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5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工业主导地位确立,支柱产业形成,力争汽车和摩托车产业、机电和装备制造业、以信息技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以白酒、卷烟为重点的轻工业年产值分别达100亿元。单位投资强度、单位产出率、单位GDP能耗在全省各类开发区中处于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污水和垃圾实现统一处理。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开放水平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达500亿元以上,力争建成1个出口加工区、1个加工贸易承接基地,上市公司达5家以上。“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品牌效应明显增强。

——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以上;发明专利、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数量分别增加1倍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3.优化空间布局。(1)优化空间布局。坚持开发区发展与城市新区建设相配套、产业发展与功能分区相协调,开发区总体上形成“一城一园多分区”开发框架。“一城”即北部新城(董公寺、高坪及高坪河沿线区域);“一园”即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多分区”即在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内形成若干不同产业发展的产业园。(2)细化分区功能。北部新城:重点引进和培育研发型、科技实力型等都市型企业,推进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发展楼宇经济、咨询设计、会计、金融等服务业,着力发展成为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宜居宜业新城区。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机电装备、汽车及其配套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着力发展成为国家军民融合的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西部重要的产业协作基地。其中包括机电制造产业园:以国家火炬计划遵义航天军转民(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为核心,重点发展机电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园:以高坪工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研发、生产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产业园:以董公寺出口加工区为核心,重点发展服务外包等外向型经济,配套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电器产业园:以长征工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电器元件等产业。

4.强化规划编制。(1)优化扩区规划。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滚动开发”原则,进一步优化开发区总体规划,做好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园规划的衔接工作。(2)细化专项规划。开发区内的产业园(出口加工区、产业基地)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规划等,由开发区依据《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012年底前完成各产业园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园环评规划。

5.夯实基础设施。(1)拉开发展框架。按照“大配套一步到位、小配套围绕项目跟进”和“分片起步、滚动发展”思路,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加快开发区骨干道路建设,统筹推进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前开发区各产业园要实现“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2)建设标准厂房。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各产业园要集中规划建设标准厂房,除有特殊要求外,厂房建设一般要求两层以上。积极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相关政策按黔府发〔2010〕17号文件执行。

6.培育主导产业。(1)依托“航天”汽车品牌,借力外地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规划建设10万辆整装汽车生产项目;依托成功汽车,继续抓好20万辆微型面包车生产项目;依托航天电源技术优势,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汽车、摩托车配套产业,着力把汽车、摩托车产业打造成为百亿级支柱产业。(2)依托061基地在机电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以成套装备和整机产品为引领,着力扶持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拥有整机产品、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着力把机电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百亿级支柱产业。(3)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要求,着力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成为百亿级支柱产业。(4)支持董酒、珍酒等名优白酒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遵义卷烟厂扩能技改,着力把以酒烟为重点轻工业打造成为百亿级支柱产业。

7.大力招商引资。(1)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发展的“一号工程”。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活动,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切实转变招商引资理念和方式。深化专业招商、节会招商、组团招商,积极开展功能区块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央企、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总量和质量。(3)创新招商引资利益协调机制。以市内各县(区、市)为主引进的落户在开发区的市外项目,在进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时,相关县(区、市)均按全额进行统计,所产生的税收收入与开发区按4:6比例进行财政分成。(4)加大招商引资激励力度。对引进的项目,在享受省市引资政策基础上,开发区可自行制定引资激励政策,赋予开发区对引进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个案处理权。(5)加强开发区招商队伍建设。对特别优秀的招商引资人才,开发区可按规定自主引进。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开发区发展体制机制

8.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实行开发区与汇川区“两块牌子、两套班子、上合下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任汇川区党委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汇川区区长。开发区负责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管理事务,汇川区负责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管理事务。

9.创新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按照“小政府、大服务”要求,根据市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确定内设机构岗位人员编制数。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可另行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所有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10.创新开发区人事管理制度。(1)创新用人机制。选拔一批懂开发、会招商、敢创新的发展型干部到开发区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保持工作相对稳定。赋予开发区自主用人权利。(2)创新管理机制。推行雇员制、合同制等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对市直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的负责人,实行干部双重管理。(3)创新激励机制。将干部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实现薪酬管理由“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

11.创新开发区建设机制。(1)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原则,主动与重庆、江苏、广东等省市合作共建产业园,承接产业转移。(2)按照共建共享、收益分成原则,积极推行市县共建、政企共建、企企联建、企业及社会团体承建等方式,多渠道吸引各类资本建设产业园。(3)鼓励开发区在投融资体制、土地使用和流转、企业产权并购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4)率先在开发区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住房、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村集体土地、户籍等改革,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统筹各方利益,做好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二)扩大开发区管理权限

12.赋予市级经济行政管理权限。(1)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市级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市级审批管理权限,一律下放给开发区。规划、国土、环保等具备条件的审批部门要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双重管理。(2)凡是按黔党办发〔2012〕1号文件下放到县(市、特区)的所有权限,一律下放给开发区。(3)对确需市级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审批的事项,由市级主管部门见章盖章、换文上报,不再另行设置任何条件,实行即时办理。(4)涉及市级权限范围内的价格管理、资质认定、证照办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等,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下放给开发区。(5)涉及权限下放的市级部门要协调省级对口部门完善授权或委托手续。

(三)明确开发区建设用地政策

13.坚持用地优先。(1)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开发区的土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有关事项;协调省国土资源厅留足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2)在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开发区区域内通过零星村整治、土地整理、山塘复耕取得的占补平衡指标,全部留用开发区。(3)申请在开发区率先开展开发未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实施工业和城镇建设试点。

14.实行封闭运行。对开发区新拓宽区域实行土地资源封闭管理,其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2015年前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因城市扩张需要,实施“退二进三”产生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额安排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15.优惠土地价格。开发区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的10%执行。其他用地优惠政策按黔府发〔2010〕17号文件执行。

(四)加大开发区财税支持力度

16.给予专项支持政策。(1)在市区两级土地收益中分期筹集50亿元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2)从2012年起,开发区区域内新入驻企业产生的财政收入市县留存部分,2015年前全部留给开发区滚动发展。(3)入驻开发区的各类企业,凡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均可享受国家、省和市有关优惠政策。

17.加大行业资金扶持。市级每年安排的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城镇化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污染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市工能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给予开发区重点倾斜,支持开发区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

(五)完善开发区投融资政策

18.创新开发建设投融资模式。鼓励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机构利用区域内的房屋、土地等产权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活动,金融机构要给予重点支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采取BOT、BT、TOT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开发建设。

19.健全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组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成立的担保公司,市财政从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中给予倾斜支持;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行业扶持基金等,为初创期企业提供服务;鼓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银企、银政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生产设备和产成品等动产抵押贷款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服务。

21.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招商、金融、管理等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好、使用好本土人才。有针对性地从重庆等地引进资本运作的“操盘手”,经营开发区国有投融资公司。有针对性地从国内知名的工业园区引进招商和管理人才。

四、加强领导

22.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每年要听取一次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开发区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打破常规,果敢地冲破传统思维的禁锢和旧体制、旧机制的束缚,破解制约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资金、土地、体制和人才等问题,形成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强大合力。

23.着力优化环境。牢固树立“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理念,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构建一流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审批”服务平台,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投资环境最优、服务效率最高的区域之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各类检查行为,做到“多支持、少干预”。开发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市级各类检查评比。建立健全领导挂帮企业制度和企业投诉受理机制。

24.完善法律保障。积极按程序申报《国家级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明确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位、作用、功能、管理权限、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优惠待遇等,进一步保障开发区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和快速发展。

25.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宣传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发展蓝图,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开发区建设,增强凝聚力;建立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大力宣传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服务环境、产业发展等,加大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增强吸引力;及时报道开发区开发建设进程中的重大进展、重点项目和先进典型,增强影响力。

本《意见》适用于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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