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茅台集团办公大楼门前,随着两段红绸缓缓落下,“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映入眼帘,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就在一天前,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会议,为全省46家省管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和3家派驻省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授牌,拉开了贵州省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改革的帷幕。
有的国企内部管理松软,内控机制不健全,乱象横生;有的高校基建、科研、招生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近三年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计立案查处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1435人、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176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142人。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原副书记、校长汤会琳等国企、高校“一把手”纷纷落马。案件查处的背后,反映出贵州省管企业、高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和督促主管部门党组织和相关企业、高校党委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省管企业、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薄弱环节,省纪委监委严格对标中央精神,制定出台“1+3”省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在开展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推动省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省管金融企业派驻改革,实现省级层面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全覆盖。
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省纪委监委对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增强了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方面,省监委派驻省管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部分监察职能,强化了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另一方面,由省纪委监委直接向省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强化了“派”的意识、“派”的权威。
“此次改革对集团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保芳说,将坚定坚决支持和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本单位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贵州将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持续发力,蹄疾步稳抓好改革各项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表示,将一步探索加强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金融企业和省属高等院校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改革为动力为契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