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省税务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效应显现,截至6月征期结束,小微企业新增减税12.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新增减税2.1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3.98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6.43亿元。
据了解,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着力于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今年以来,我省落实了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效果主要体现在普惠性政策覆盖面广和企业减税额度高两个方面。
普惠性政策覆盖面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免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达到5万户;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后,实际享受到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达到3.7万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累计达39.5万户。
企业减税额度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3万元提至10万元后,户均累计减免增值税4334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提标扩围后,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户均累计减免所得税10774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户均累计新增减税1628元。(记者 黄军 见习记者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