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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保厅“四个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2013
08/23
16:31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环保厅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通过实现“四个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简政放权,被动受理转变为提前介入。省环保厅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行政管理权限,直接面向基层,紧紧围绕“简政、放权、让利、开绿灯、出政策”上下功夫,力求达到“行政干预最少、服务质量最优、发展环境最好、办事效率最快”的要求,下发文件,制定规定,将原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道路、房地产、机动车尾气监测和“黄绿标”管理规划调整权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州、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除环保部直接审批、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厅审批和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外,一律下放到各市(州)。同时,按照“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取消了环保业务咨询服务登记表,取消了环评大纲编制和审查环节,进一步缩短了咨询时间、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及审查程序,实现由被动受理向提前介入转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是提升服务,等待上门转变为主动服务。省环保厅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网上公开办事指南,提前介入重大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开辟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环评报告书的审批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报告表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登记表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减少到随到随批,坚决杜绝因环评审批办理滞后而影响项目进展的情况发生;结合微小企业生产情况,印发了《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近百家微小企业因此受益。同时,坚持通过办好12369环保热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改进作风,普遍过问转变为包保对点。省环保厅立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载体,着力于服务指导基层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提速行政效能。由厅领导班子成员挂帮包保指导。结合环保工作实际,针对9个市(州)环保局,贵安新区环保局及省直管的仁怀市、威宁县环保局工作实际,明确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对一”包保指导,处、室负责人具体联系,重点帮助基层环保部门解决污染治理、能力建设、环评审批、总量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实际问题,促进环保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厅领导轻车简从赴基层调研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对基层反映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带回党组研究解决,力争做到让基层群众满意。

四是强化监察,行政处罚转变为管理教育。省环保厅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加快行政效能提升,实现了由行政处罚为主向管理教育为主转变,帮助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提高环保意识,杜绝偷排、漏排、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生。环境行政处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制止企业违法起到了较好作用。但由于企业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加之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此,省环保厅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环境执法关口前移,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环境执法由行政处罚为主向管理教育为主转变,既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又密切了执法与监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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