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相关费用,实行优惠土地政策,企业和企业正式员工可加入当地户籍……黔西南州日前出台了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对每亩投入和产出在15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税收、土地、特殊保障及相关收费等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吸引客商到工业园区投资经营。
据悉,黔西南州将对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对入园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作为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返还给企业,鼓励企业入园聚集发展。
对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且产值达到5000元/平方米的企业,除享受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前3年厂房租金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全部返还,第四和第五年则返还50%。
根据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对国家鼓励并符合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项目,每亩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200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格按项目所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执行,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投资规模达5亿元以上的,还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土地优惠政策。全州各个园区将对进入园区的项目在审批、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还将由各县市明确一名领导干部进行包保服务,并实行挂牌服务。此外,企业业主和正式员工还可加入所在地户籍,其子女入学、就业、参军、医疗保障等享受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
黔西南州还作出规定,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或国内外优强企业进入园区后,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其余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一律免收,若不能免收的,则按最低限额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