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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
2014
04/11
19:36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中把我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有关要求,为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我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民族地区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省发改委 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2013年,作为贵州省民委委员制单位的省发改委,着力在规划、项目、资金上向民族地区倾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5亿元,安排省预算内投资1.8亿元,用于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目标任务的完成。

2013年,省发改委持续对民族地区发展进行倾斜:编制完成了《“三州”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同时配合省扶贫办完成了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安排民族地区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246个,年度投资达549亿元;共争取国家专项资金9114万元支持我省民族地区32个产业项目建设,道真自治县煤电铝一体化基地前期工作展开,积极支持黔南自治州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投入70749万元完成石漠化治理570平方公里,支持民族地区营造林建设31.2万亩,组织雷山、印江等5个县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争取中央资金1.9495亿元用于集中连片民族地区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民族地区83543人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争取中央资金4000万元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8204万元支持民族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等,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4000万元用于改善全省10所民族地区薄弱高中办学条件和9所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建设。

2014年,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加大对民族地区优势产业扶持,全力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建设。

省扶贫办 不断增强民族地区“造血”功能

作为省民委委员制单位的省扶贫办,坚持把扶贫攻坚与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46个民族地区县减少贫困人口89万人,占全省53.6%。3个民族自治地方重点县、130个贫困民族乡镇实现减贫摘帽。36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

2013年,省扶贫办一是坚持片区规划引领扶贫开发。完成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桂黔石漠化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编制和报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片区产业扶贫规划,将民族地区产业纳入重点;二是不断加大民族地方投入。投入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21.46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56.5%;三是继续推动扶贫要素向民族地区积聚。安排民族地方财政扶贫资金1.3亿元,安排民族地区雨露计划资金3846万元;四是5个民族自治县世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顺利通过世行技术考察;五是社会扶贫有效覆盖民族地区。8个沿海发达城市的对口帮扶全面覆盖了3州10县等民族地区,31个中央直属单位对我省50个重点县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六是加大民族地区发展困难县帮扶力度。在道真、务川、望谟等9个民族地区重点县投入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1亿元;七是落实人口较少民族帮扶措施。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75亿元,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有了新的发展。

2014年,省扶贫办将从实施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助推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改革试点等方面,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省民宗委 找准切入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改革创新

省民宗委党组中心学习组举行2014年度第一季度集中学习。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吴军在讲话时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责,找准创新民族宗教工作的切入点,为建设学习型民族宗教机关而努力。

在为期3天的学习中,中心学习组围绕“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思想统领,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的主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少数民族联组会议上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内容,先后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录像和交流发言等形式进行。委党组部分领导作了中心发言,委系统18位处级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

结合本次学习,吴军对省民宗委下一步的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注意抓好全面深化改革与民族宗教工作的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找到和找准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切入点。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在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加强对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四个方面的学习认识上狠下功夫。三是要切实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责,特别要按照用问题倒逼改革的要求,制定好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深化改革的方案。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使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四是要找准创新民族宗教工作的切入点,使学习要成为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常态。做到组织安排学与个人自觉学相结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学习民族宗教知识相结合,向书本学、向材料学与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他人学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带动下级学相结合,通过模仿推动创新,通过示范推动创新,通过调研推动创新。

省财政厅 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作为省民委委员制单位的省财政厅,2013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地区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安排,积极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13年,省财政分配下达各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3.31亿元,较上年增加3.07亿元,增长10.16%。其中,我省民族贫困地区获得增量资金合计2.76亿元,占全省增量的89.9%,增长12.38%,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2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2013年,省财政厅多方筹措资金,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民族经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总额达到3700万元;逐步增加省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400万元,总额达到400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对民族教育事业支出;每年安排300万元给予民族地区贫困建房补助;安排镇宁自治县逢十周年经费补助400万元;追加安排第五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五次全省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等经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的生态移民工程;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2014年,省财政厅将在中央财政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围绕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相关要求,继续在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共同推动示范区的建设。

省教育厅 多举措推动民族教育优先发展

2013年,作为省民委委员制单位的省教育厅,通过实施多举措,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推动了民族地区发展。

2013年,省教育厅重点从六个方面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一是夯实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在民族地区县实施学前教育、城镇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工程1064个,投入资金21.85亿元。二是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投入资金2.89亿元支持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完成民族地区中职招生14.08万人,在6所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举办民族特色班;三是培养民族地区高级人才。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省外和省内在我省招收预科学生1760人和2870人。四是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建设。为民族地区县培训教室4万人,选派2300名教师赴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支教,选派一批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长赴省内外发达城市挂职学习;五是资助民族地区贫困学生。民族地区获中央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11亿元,资助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68.9万人,资助金额8.09亿元;六是深化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安排中央民族教育专项经费845万元支持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培训民汉双语骨干教师1400人次,向中小学生免费发放1450万元民族团结教材。

省教育厅下一步将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增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数。认真抓好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和民族地区支教及校长提高计划,努力构建民族地区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不断缩小民族地区教育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

省体育局 以民族传统体育为抓手推进示范区建设

近日,省体育局制定了《2014年度支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大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方案》,以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为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

方案提出,积极做好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继续给予运动会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专项经费,支持全省各地在端午节期间举办“多彩贵州龙舟(独竹漂)系列赛活动”;支持铜仁市碧江区举办“中华龙舟大赛”;支持三都自治县举办“全国赛马邀请赛”;支持由省民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创建的全省36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发展;

配合省民委举办一期全省少数民族健身操辅导员培训班”,并在今年起实施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中,完成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在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支持;积极配合省民委组织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队,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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