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省棚户区改造力度,解决城镇居民和企业职工住房困难,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的意见》。
《意见》要求,在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城镇化发展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和零星棚户区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和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意见》还明确了相关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以及目标任务:2014年至2017年,每年按15万户的规模,共改造各类棚户区6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58.2万户;完成直接投资1000亿元左右,拉动城镇化率3个百分点左右,使居住在棚户区中的180多万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