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至18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民族地区优化产业布局”专题调研组,在听取国家相关部委介绍、全面了解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赤峰和青海省格尔木等7个市、县(旗)的能源基地、产业园区、物流中心和企业,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听取地方情况介绍,对民族地区优化产业布局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和分析研究。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发展层次较低、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受生态环境约束较大、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等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流出速度远远大于聚集速度,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的同时,应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为此建议:发挥比较优势,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坚持区别对待,对民族地区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深化制度改革,资源开发利益分配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善发展条件,提升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综合能力。
情况:资源特色突出自我发展能力增强
民族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等3个民族省份,面积564万平方公里,人口1.9亿人,分别占全国的58.8%、14.2%。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党和国家通过制定实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项目和资金倾斜、给予特殊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等,给予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有力支持。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发挥,产业发展进入历史上最好最快的时期。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2013年,民族地区经济总量6.5万亿元,占全国各地加总的10.3%,2006年以来年均增幅12.9%,比“十五”期间提高1.5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各地加总、东部地区增速高0.6和1.4个百分点。增长最快的内蒙古,2013年经济总量达到1.7万亿元,2006年以来年均增幅15.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万元,列居全国第6位。
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地区能源资源富集,煤炭储量占全国的32%,铁矿占13%,石油占22%,天然气占44%,生物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特色突出。近年来,民族地区依托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能源资源及深加工基地。2012年,民族地区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的44%、14%、30%和21%,西电东送电量近1600亿千瓦时。内蒙古、宁夏、新疆、贵州等省区建成国家大型能源生产基地,青海盐湖化工、内蒙古稀土、新疆有色等资源深加工基地发挥重要作用,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产值比为13.6∶48.0∶38.4,一产比重比7年前下降5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上升6个百分点。产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内蒙古煤炭单井规模达到150万吨,火电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超过75%,有色金属冶炼、现代煤化工技术装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青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同时,产业空间分布呈现向重点经济区、中心城镇、产业园区集中的良好态势,企业实力稳步增强。
开放合作不断深化。随着交通等硬件和体制机制创新等软件条件的改善,民族地区更多地参与国内产业分工,与全国市场的联系不断加强。近年来,民族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的特点,如内蒙古自治区2008至2011年共承接非资源型产业转移项目1381个,项目协议总投资达14095.3亿元。同时,民族地区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2012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004亿美元,约为2005年的4倍,2006年以来的年均增幅达到21.5%,高于全国同期11.9个百分点。
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2012年,民族地区地方财政收入6517亿元,是2005年的近5倍,“十一五”以来年均增幅超过25%,明显高于全国同期水平。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0387元和5870元,“十一五”以来年均增幅达到12.7%、14.3%,较“十五”期间明显提高,与全国保持了同步。2005-2012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了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近10个百分点,达到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