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贵州省航务管理局消息,修订后的《贵州省港口管理办法》近日正式施行,取消了货物港务费和船舶停泊费。贵州船企每年可减少交纳上千万元的费用。
据了解,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删除了原有的第四项:“逾期未缴纳港务费、船舶停泊费的,责令限期交纳,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这意味着港务费、船舶停泊费今后停止收取。该办法只针对国有码头。
据航务管理局规划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政府投资修建的码头占80%以上。按照2013年货运量计算,贵州省全年完成1142万吨的周转量,按照1元/吨收费标准,取消了1142万元的货物港务费和船泊停泊费。这将极大减轻贵州省水运企业和个体投资者的负担,对贵州水运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