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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县将高龄补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14
12/19
11:26

从江县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力度,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高龄补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据从江老龄办统计:从江县高龄补贴2014年第一季度90-99岁443人,百岁以上老人26人,发放补贴74505元;第二季度90-99岁466人,百岁以上老人28人,发放补贴78552元;第三季度90-99岁462人,百岁以上老人26人,发放补贴77319元;第四季度90-99岁462人,百岁以上老人25人,发放补帖76983元;全年共计1938人领取补贴307359元。

据了解,为做好老龄补贴工作,从江县在2009年就出台《从江县90岁以上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从党府发[2009]82号)文件,对凡具有从江县户籍,并且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是否有其他养老保障,都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户籍所在地申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规定年满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50元,年满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100元,每增加1周岁递增1元。老龄补帖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按季度核发。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给高龄老人发放补贴,不但能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还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性”转变的一步,事关全社会的幸福指数,也能体现社会的“孝心”,更是为做好“贵州长寿之乡”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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