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是贵州省重点扶持的100个产业园区之一, 4月28日,乌当区举行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整体投资开发合作签约仪式,与中铝集团下属的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和成都中维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协议,整体投资开发建设洛湾云锦工业园。
乌当区优惠政策
投资服务
1、本着“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快捷”的原则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2、外来投资企业办理开业登记时,由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大类或中类放宽经营范围予以登记。
3、对外来投资者及其亲属在办理出入境、居住、居留和子女入学等手续方面提供方便。外来投资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4、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
5、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洽谈及在建期间由区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负责联系、协调各种关系,直至项目落实并建成投产。
行政收费
1、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限收取;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落户我区,其注册资本经担保可在一定期限内分步到位的,组建公司时行政部门实行免收有关费用。
2、对经新天园区管委会认定的工业企业和软件企业等,按省发[2000]12号、市发[2000]27号文件执行,实行市、区两级“零收费”,对国家和省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蕞低标准收取。
3、在本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验资或资产评估的,有关费用按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
土地使用
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落户我区,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除国家规定应征收的费用外,任何部门不得确定收费项目另行收费。
税收优惠
1、按照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对投资兴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2010年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凡我区境内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投资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企业,一律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执行,即:按15%企业所得税率征收所得税,并自投产之年起,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企业所得税免2年的优惠。
3、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减半征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有关交易税费。
4、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拥有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着物,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规划需要使用时,其转让产生的有关税费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5、凡符合国家有关减免税条件或符合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中药科技产业的意见》(市发[2000]17号)、《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市发[2000]18)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来投资企业,无论企业申请与否,我区税务机关均主动为其办理税收减免的有关手续。
政府扶持
对守信用、管理好、产品的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由区政府协调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户籍政策
1、在我区设立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含企业集团、公司、商社及相应办事机构),可按规定程序申办我区常住户口。
2、凡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部分户口政策意见的通知》(黔府发[2000]18号)规定准许入户的人员,公安户籍部门及时按规定给予办理。
境内自然文化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铁、硅、铝、重晶石等10余种;有百花湖、香纸沟、情人谷、新大温泉、来仙间、相思河、普渡河峡谷、永乐桃园、阿栗杨梅园等景观,美不胜收;有独具特色的布依三月三、苗族四月八、阿栗杨梅节、永乐桃花节、朱昌稻花节和金华米花节,其中下坝乡的苗族花棍舞被誉为“东方迪斯科”,享誉中国内外。乌当区行政中心所在地新大街道办事处距贵阳市中心约7公里,距贵阳国际机场约8公里,滇黔国道、贵黄、贵毕、贵开发国家重点建设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带中心城区,全省唯 一的国家 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 级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坐落其中。2004年3月,乌当区被国家科技部批准成为西南地区唯 一的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区)。